天河区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工作即将启动
请广大来穗家长
记得提前做好本年度积分入学的申请准备
尽早在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注册并核定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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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定各项指标分值
积分申请方法按照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执行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河区
积分制入学
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来穗人员在提交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前,应当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二)来穗人员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制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以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不含补缴);
3.在天河区创业。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取得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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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广州市积分
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首先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核定分值。
(二)申请天河区积分制入学
申请人获得“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分值后,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系统”,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填报相关信息。
(三)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积分情况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天河区积分指标的积分情况予以审核。
申请人总积分分值相同时,依次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1.在天河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月份数;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的月份数;3.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的月份数;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获得的分值。
(四)公示公布申请人资格和积分结果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积分情况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申请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时提出申诉,经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
(五)确定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开展学位志愿填报工作,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读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六)报到注册
随迁子女应当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按本办法到天河区民办学校报到注册并实际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将学位补贴经费划拨至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按要求将学位补贴发放至学生或直接用于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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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申请详情及政策文件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消息来源 广州天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