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有70岁以上的长者?
这份补贴记得领取!
而且从9月起足不出户就能办
快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市自2010年起建立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发放制度,2011年,扩大发放范围至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提升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
● 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 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
当月长寿保健金每月25日前完成发放。按次发放的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慰问金)在每年敬老月期间发放。
过去,广州市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要享受长寿保健金,就需要到居委会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最近,小e了解到,从9月份开始,广州将实现长寿保健金“智慧”主动发放,实现老年人“零跑腿”!
据悉,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修订出台《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定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将“依申请发放”流程变更为“智慧”发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无需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一、手机扫描二维码(见下图),下载“穗好办”App
二、具体步骤如下:
(一)注册账户并登录,点击主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民政服务”——“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
(二)仔细阅读须知页面,查看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各区咨询热线等。
(三)可选择本人办理或者他人代办填写资料,通过刷脸身份认证后填写资料。
(四)提交成功后可以进行好差评。进入“我的办事”,点击“刷新”可查看最新进度。





Q:年满70周岁,不用办任何手续就可享长寿金吗?
A:根据《办法》,老年人可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通过“穗好办”App确认信息。不便进行手机操作的老年人也不用担心,确认步骤可由家属协助办理,也可以到村(居)委现场办理。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Q:如在首次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能补发之前的长寿保健金吗?
A:根据《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老年人首次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或在申领渠道申请时已年满70周岁,可予以补发长寿保健金,补发的计算起点最长不能早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已经申领过并且在领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不能补发申领之前的长寿保健金。
Q:满80、90、100周岁前,要重新申领吗?
A: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
温馨提醒:
(1)老年人个人信息(姓名、银行卡、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在30日内主动告知村(居)委办理修改手续。为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准确享受长寿保健金,呼吁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及时联系村(居)委办理变更手续。
(2)老年人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配合户籍迁出地居委办理长寿保健金发放的迁移手续。办理迁移当月,迁出地发放长寿保健金;迁移次月起,迁入地发放。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居委,确保长寿保健金按时准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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