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老旧小区居民楼选择了加装电梯,然而,加装电梯的过程大多并非一帆风顺——
在车陂,有一个小区两栋楼需同时加装电梯,在协商的过程中,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之间就电梯增设的经济补偿问题纠纷不断,导致电梯加建工作举步维艰。
一起看看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雅怡阁该两栋楼的电梯加装事宜,早在2019年就已开始。在加装电梯筹备阶段,已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但是两栋高层和低层就电梯增设经济补偿问题起了纷争。2019年12月,业主代表小组、物业管理处人员、居委会与两栋共四户低楼层业主进行了第一次协调会。低楼层业主认为,电梯加装影响低层房屋的通风,存在安全、噪音等影响,光线影响较大,房屋价值也贬值,其中一栋两户低层业主分别要求赔偿20万及12万,另外一栋两户低层业主分别要求赔偿12万元。其后,两栋业主代表小组分别以问卷形式向所有业主征求赔偿金额意见,大多数业主不同意低楼层业主的赔偿金额,双方就赔偿金额不断协商。
然而,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高低层业主就加装电梯产生的经济赔偿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问题却又找上门。低楼层业主提出,电梯加装涉及房屋安全问题,要求经过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确认房屋具备电梯加装的安全条件后才同意电梯加装,并将此事投诉到住建局。另一方面,该两栋楼加装电梯还需占用停车位,物业方表示支持小区业主增设电梯,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小区的停车位均属于使用小区公共区域划分的临时停车位,非小区原有建设的停车位,物业仅有管理职能,没有决策权,须由目前使用小区临时停车位的两栋业主进行内部协商,分别让出2个临时停车位,以供电梯增设使用。在一个个“拦路虎”之下,雅怡阁该两栋楼电梯加装陷入了僵局。
电梯加装过程一波三折,困难重重。针对目前存在的种种矛盾,由东圃社区、车陂司法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迅速理清思路,大家一致认为首要问题是在公示期间解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的问题,否则两梯的电梯增设程序将会一拖再拖,有可能前期所有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调解过程中,东圃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志庚,社区人民调解员叶韶阳,车陂司法所所长黄志敏等都是党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发挥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
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之后,调解小组引导业主两条路同步走,一方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电梯加装流程,将房屋安全鉴定提前,找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两栋楼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另一方面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上的问题一个个解决并回复,针对车位问题与相关业主协商,解决电梯加装所占用的临时停车位问题,最终该两栋楼电梯加装成功走完了行政手续,拿到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然而,不久疫情来袭,电梯加装的协调工作一路停滞,高低层之间的经济补偿问题仍未解决,低层住户表示如补偿问题不谈好,绝不允许电梯施工。今年3月,为促成电梯施工尽快开始,该电梯加装事宜再次被提上日程。
眼看调解马上就要成功了,低层业主又给调解小组出了新的难题——低层业主虽不出资但也要与其他业主一样拥有电梯的使用权,但只愿意与其他业主一起分摊电梯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不愿意分担维护费。不分担维护费这一点再一次触及了高层住户的底线,参与调解的高层住户代表明确表示,如不分担维护费其他就免谈,调解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最终,双方听从了调解小组的建议,就补偿金额、电费和维护费分担以及收益共享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并在车陂司法所和东圃社区居委会的见证下起草协议,车陂司法所从合法性上进行了把关,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之后几天,电梯施工终于得以顺利开始。一场持续了两年的电梯加装“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
车陂司法所所长黄志敏建议,在电梯加装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持高低层业主沟通顺畅,街道和社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搭建好沟通平台,而且应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组织法律讲座、入户宣传、解疑答惑等方式为业主提供免费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指引业主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总的来讲,电梯加装无论于高层还是于低层都是利大于弊的好事、实事,双方最大的分歧不在于是否加装,而在于高层给低层的补偿金额而已。明白症结关键后就要对症下药,高层业主要先主动收集高层意见,就补偿问题尽快在内部达成一致。
同时,要尊重低层业主的意愿,和低层业主保持充分的沟通,及时通报电梯加装手续办理步骤以及情况,争取低层业主理解和支持,并派代表及时与低层业主充分协商补偿数额,求同存异之下争取达成一致。此外,电梯加装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多宣传相关指引和法律规定。高、低层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寻求居委会或司法所介入调解,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加装电梯是利民便民的大好事,业主不应该局限在短浅利益,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要从使用价值、房产增值等方面作长远考虑,从而提出合理诉求,莫因眼前小利失了长远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