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客刚入住发现房屋部分设施有损坏,维修费用该找前租客支付吗?租客打扫卫生后退房,房东能问租客要二次清洁费用吗?......清明节前,这些问题困扰着棠下村一位房东和她的租客,经过棠下街派出所、达善东社区居委会两天的调解,该房东终于与租客达成一致,退房纠纷案件终于得以解决。
赵先生与女友陈女士寻租,找到达善东社区辖内棠下村禾塘尾西一处房子,赵先生以个人名义与房东签订合同,男女合租。
赵先生去外地出差,该房仅陈女士一人住,交房租水电事宜皆由陈女士一人负责。
合同到期,陈女士提出退房,房东以疫情影响不建议退房为由,主动降租100元,希望陈女士续租,陈女士同意继续租住。
陈女士再次提出退房,并按合同要求提前告知了房东,于是双方约定退房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房东寻找到新的租客,要求陈女士提前搬走,并向陈女士退还两天房费。陈女士同意。
陈女士将个人物品搬走并打扫好卫生,清洁后当场交还钥匙给房东。房东入内简单检查后以卫生清洁不干净、未结算清楚费用,未准备好现金等为由推迟结算押金。
新租客搬入该房后两天,发现马桶堵塞、灯管坏、电表读数停在去年等问题,找到房东要求解决。房东找到原租客陈女士,以扣除押金为由要求赔偿。
因二人私下争执未果,房东与陈女士一同上达善东社区居委会寻求调解。
调解会上,达善东居委会调解工作人员与棠下街派出所民警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聆听了双方的需求:
调解过程中,双方数次激烈争吵,调解员一度甚至无法插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陈女士适当补交了租房期间的电费差价和部分清洁费用。厕所堵塞费用由房东、原租客和现租客三方共同承担。与此同时,房东也退还了陈女士的押金,以及提前3天退房的租房费用。4月2日经达善东居委、棠下派出所、租客三方协调,禾塘尾西房东与前租客的纠纷终于以双方满意的结果达成了协议。
“租客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不认可条款应在签合同之前提出,双方无异议后才能签订才签。”参与此次调解工作的达善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认为,不属于租客承担维护的电表,水表等,经租客提醒后,房东应尽快修复,以免产生纠纷,否则房东可能要承担多些责任。此外,退房前双方应提前做好退房提醒和有关准备工作,办理退房手续交还钥匙时,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时当下结清水电费,清退押金等,避免交房后产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并不少见,如何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双方应秉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的态度才能促进信息交流,如果谈不拢也可以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这次棠下村房东和租户的纠纷,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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