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起纠纷,新园社区居民议事厅齐力化解
2019-10-31 19:41:45

                                                                         




在房屋租赁市场中,

从原房东处租下房子,

再将其转租给其他人,

从中赚取差价的转租关系并不少见。

近日,

新塘街新园社区就成功调处了

一宗一手房东和二手房东之间

解除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




今年9月,新塘街新园新村某屋主张某在合约期满前,向二手房东李某提出解除租约的要求,并表示将按照租赁合同,赔偿双倍违约金。而李某只是和张某签订合同,实际管理人员却是王某。王某将情况转告其家人,不料身陷债务危机的儿子在得知家里将失去一笔收入来源后,自尽离世。


意外痛失亲人的王某把责任归咎于屋主,要求屋主对他儿子的死亡额外赔偿30万元。然而屋主张某不认识死者,和死者没有过任何接触,认为不应对此事故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几番争执后,张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9月26日向新园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






延迟调解,缓和冲突



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随即开展调查,发现王某情绪很不稳定,并且临近国庆,担心调解不成功会影响其他租客的生活和社区稳定。由于问题复杂,新园社区紧急召集居民议事厅成员和社区律师商讨调解方案。


经过讨论,居民议事会提出,死亡事故应与租赁合同纠纷分开处理,王某也不适宜直接参与后续调解,应请代理人代为协商。当时恰逢合同签约人李某身在外地无法及时赶回,经双方同意,调委会将调解事宜推迟至国庆节后,给予王某家庭更多调节及缓和情绪的时间,并保障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




社区调委会在征求新塘街司法所、社区律师、居民议事厅意见后,于10月9日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展开现场调解。经过一个上午的协商,王某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不提儿子的死亡赔偿,但要求终止合同不能对二手房东一方造成损失。


当天下午,二手房东一方提出63万的高额赔偿要求,理由是屋主在离合约期满还有2年半的时候提前要求解约,除了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赔付双倍违约金16万元,前期家具电器全额投资10万元,还要赔偿原合约期内的预期收益32万元,以及其他款项。而屋主表示咨询过律师,合同违约应赔付双倍押金,家具电器则应该折旧赔付,最多愿意赔偿21万元。由于双方赔偿金额的差距过大,调解陷入了僵局。



调动资源,达成共识


“虽然当天调解不成功,但经过一天的接触,双方都对我们产生了信任感,也算有所进展。”新园社区及委会主任单文锋说道。往后几天里,社区调委会根据居民议事会的建议,继续与双方分别做多次商谈,争取达成进一步共识。




议事厅成员小区物管负责人反映,屋主张某已将房子卖出,所以急于收回房屋租用权。调委会便抓住屋主的急切心情,依据前期多次试探得出的心理数额,尽量提高赔偿金额,给予二手房东一方更多补偿。另一方面,协调王某安排代理人与李某一起参与协商,以防王某情绪激动之下冲动行事。同时,调委会为王某家庭做心理疏导,把注意力转向未来的生活规划,好让他们早日平复心情,走出阴霾。


10月11日,新园社区调委会再次为双方开展调解工作。9小时内,调委会多次采用详细分析双方受益和损失的方式对赔偿金额进行细化调解,并对双方进行心理引导,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27.5万的初步意向。10月17日第三次调解时,屋主张某在调解桌上现场结清了赔偿金额,一场纠纷和平解决。





单文锋表示,在调解过程中,居民议事厅、社区律师和街道各部门给予了很多支持。社区调委会遵循依法依规依情依理的原则,站在中立立场,公平考量矛盾各方的权益;居民议事厅积极出谋划策,是社区的智囊;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街道各部门则是坚定的后盾。


“在矛盾调处中,只有充分调动社区各方资源,共建共治,才能维持邻里和睦,长治久安。”单文锋说道。





(张某、李某、王某均为化名。)